欢迎访问潜山市人民法院网站!
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882民初677号
华李来:
本院受理原告汪全满与被告华李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882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华李来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汪全满支付劳务工资报酬9000元及利息【自2023年2月2日起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 50元,由被告华李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来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审判员:余玉娟
电话:0556-895863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