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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882民初1661号
程翠翠、程李渊:
本院受理原告程国怀诉你赡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两被告每人按15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赡养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2023年7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黄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潜山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方式: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黄铺法庭
承办法官:张法官 联系电话:159223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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