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司法公开 > 法院公告

二〇二三年网络公告送达(第431期)

发布时间:2023-09-15 作者:潜山法院 浏览:85 次
【字体大小:

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2023)皖0882破8号之二

2023年8月2日,本院根据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9044146.63元,管理人核定债权总额7672176.82元;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资产0元。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债权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鉴于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15日裁定宣告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安徽潜山县恒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潜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