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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网络公告送达(第432期)

发布时间:2023-09-15 作者:潜山法院 浏览:1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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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2023)皖0882破9号之二

2023年8月2日,本院根据安徽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根据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已裁定确认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无异议债权26412207.62元;截至2023年9月12日,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仅有资产0.1元。本院认为,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鉴于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12日裁定宣告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潜山安居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潜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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