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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网络公告送达(第549期)

发布时间:2023-11-13 作者:潜山法院 浏览:12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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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2023)皖0882民初2484号

卢梦雅:

本院受理原告张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3)皖0882民初24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许张敏与卢梦雅离婚。二、驳回张敏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00元,由张敏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卢梦雅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黄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潜山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

承办法官:张法官

联系电话:159223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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