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潜山市人民法院网站!
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882执恢70号之六
金礼飞、钱萍:
申请执行人张辉与被执行人金礼飞、钱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金礼飞、钱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882执恢70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路1088号香山丽舍37幢205室房地产及家具【房产证号为:房地权证合蜀字第8140081508号】所有权归买受人马磊所有,该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马磊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马磊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皖0882执恢70号之五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方式: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余法官
联系电话:0556-89705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